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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险理赔标准怎么计算
以下则是1—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1、医疗费
具体赔偿金额也就是实际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检查等费用的总和;
2、护理费
护理费的多少会受到护理人员是否有收入影响,其中,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者是雇佣的护工,则按照当地同级别护理人员报酬计算;
3、交通费
也就是指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但需要以票据为凭证,并且凭证信息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符合;
4、住宿费
赔偿金额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去计算,住几天算几天;
5、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①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同样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去计算,吃几天算几天;
7、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金额
8、残疾赔偿金额
残疾赔偿金的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赔偿金额、残疾辅助器具费
2. 车险如何理赔标准是什么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一 商业保险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2)续疗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 (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 (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 (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注:死前有发生抢救费用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二 强制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诊疗费(2)医药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5)残疾赔偿金(6)残疾辅助器具费(7)护理费(8)康复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 强制保险赔偿顺序(一)医疗费用赔偿顺序 采用先发生先赔付的原则计算,顺序是第一诊疗费,第二医药费,第三住院费,第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五续疗费,第六整容费,第七营养费。3. 车险理赔标准和金额
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
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
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
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
5.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6.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4. 车险理赔标准怎么计算出来的
中国人保财险车险主要为私家车车主提供“一站式”的车险服务,商业险保费在正常折扣基础上最高还能再优惠15%,更可专享保险顾问、免费送单上门、快速理赔等车险管家金牌服务。该产品及服务推出以来受到了广大私家车主的欢迎和认可,客户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9%以上。
中国人保车险客服电话:
中国人保拥有智能客服400-123-45677*24小时,不排队,无等待,为您服务!人工客服在您浏览或者投保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均可以咨询在线客服人员。
中国人保车险保费的计算公式:
以新车购车价为10万元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限额为20万元,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投保的家庭自用车为例来说明保险费计算方法。
1、车辆损失险标准保险费=基础保费(1321元) 实际新车购置价(108547元)-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100000元)×费率(0.925%)=1321元+79.06元=1400.06元
注:新车购置价=购车费+车辆购置税+新增设备实际价值
2、第三者责任险标准保险费按照座位数、车辆使用年限、责任险额直接查找,投保限额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时,保险费分别为943元、1179元、1359元、1569元、1713元。我们一般选择投保限额20万元,保险费为1359元。如果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的第三者责任险优惠10%,保险费为1223.10元。
3、上述二项主险的保险费合计: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1400.06元+1223.10元=2623.16元。
A
5. 车险赔偿的计算方法
交强险赔偿额度:
1:有责
死亡伤残:110000;医疗费;10000;财产:2000
2:无责
死亡伤残:10000;医疗费;1000;财产:100
具体汽车保险报销比例,也就是车险是怎么赔偿的,一般情况下财产部分很少有争议,第一财产损失一般都会差不多,被撞车辆不怎么贴钱。第二就是交强险财产损失最多赔两千保险公司也不在意几乎有时候都不去查勘就赔了,但是人伤方面往往由于涉及金额比较大,保险公司会比较重视,而且损失补偿适用于人会有很多的麻烦所在在人伤方面,往往会有很多对赔偿方案不满意那么关于人伤这一块具体是怎么赔付的呢
人伤赔偿
保险公司把人伤赔偿划分成了各个小的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医疗项目赔偿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以住院清单,医疗发票为准扣除10%-20%非医保用药。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一般都会给,一般保险公司是50/天但是具体实施中理赔员可能会扣掉一部分
营养费:10-20/天
后续治疗费;车险是一次性赔付,一般来说只赔付一次,几乎就是等你后续治疗完再赔,如果资金不够可以申请保险垫付条件医药费超过一万可以申请交强险垫付一万,如果说费用比较多可以申请道路救援基金,需要去交警队申请。
整容费: 费用合理,就是不能用好的。比如话3000可以解决基本问题,你花了一万完全解决,但是不赔。
死亡伤残项目赔偿
死亡赔偿金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60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少一年75以上按五年算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需要外购清单和医生开具的证明
护理费:最高115-125,每天院外护理费一般不会给,除非特别严重。
被抚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城中标合一后按城镇居民算,这个费用要除以抚养人数。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没有劳动能力的没收入的,计算20 年。(被抚养人只有直系亲属)但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 岁减少1 年;75 周岁以上的,按5 年计算。这个费用要除以抚养人数 住宿费:条件苛刻一般没有;外出就医没排上号需要住宿才算。
误工费:需要提供劳务合同,工资流水,以及纳税证明证明你的工资,提供不了的一般按80-125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涉及残疾没有,涉及了需要法院判定。
6. 车险理赔标准怎么计算的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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